为帮助儿子逃脱抓捕而妨碍民警执行公务,被告人张某被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07年12月份的一天晚上,商丘市梁园公安分局民警韩XX带领辛XX、孟X等五名民警前往商丘市睢阳区新城办事处三里庄村薛庄抓捕山东省网上逃犯张某某时,被告人张某(系张某某之父)伙同其子张某某、妻子、二个女儿(四人均已判刑),女婿王XX(另案处理),围攻殴打民警,造成网上逃犯张某某逃脱,民警韩XX被张某某用匕首扎伤。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外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故依法判决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