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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驾摩托三轮车与面包车相撞 痛失幼子悔恨终生

  发布时间:2010-05-31 08:29:43


    满心欢喜开着自家摩托三轮车,带着孩子和亲属外出,刚出村头,就与一辆面包车相撞,车上四人全部受伤,其中年仅7岁的幼子伤重不治身亡。农妇侯某整天以泪洗面,痛不欲生。5月28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交通肇事一案,面包车司机陈某以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经审理查明,2009年9月25日10时50分,被告人陈某驾驶五菱牌面包车沿乡间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睢阳区郭村镇马合园村路口时,与侯某驾驶的沿马合园村乡村道路由南向北行驶左转弯的宗申牌摩托三轮车相撞,造成车辆损毁,侯某及摩托三轮车上的孙某、侯某某、侯某的儿子罗某某受伤,罗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陈某驾车逃逸,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审理期间,被告人与被害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自行调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三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事故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民事赔偿部分已与被害方自行调解,并取得被害方的谅解,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性质、情节、作用及悔罪表现,对其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做出上述判决。

    此案的发生,再次给农村交通安全问题提出了警示,交通日渐发达、车辆逐年剧增,但在交通环境复杂、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差的情况下,交通事故随时都可能发生。血的教训提醒人们,车祸猛于虎,我们必须要时时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给个人、家庭造成不可估量、无法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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