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男女青年为了发展下线挣钱不择手段,非法拘禁他人。5月6日,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拘禁案件,判处被告人杨晓丽拘役六个月、被告人康建国、李国军、邓汉玲分别拘役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晓丽伙同康建国、李国军、邓汉玲为发展下线采取欺骗的手段将被害人张某骗至商丘,在商丘市睢阳区东方办事处宁陈庄其租房处,采取轮流看管的手段对张某非法拘禁达70多个小时。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晓丽、康建国、李国军、邓汉玲以看管被害人的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晓丽、康建国、李国军、邓汉玲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