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和破产审判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11月10日,睢阳区法院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沟通,“两办”联合下文出台全市首个“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的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全力支持法院推进破产审判工作。
《实施意见》决定,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区委区政府“两办”、区法院、区检察院、睢阳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22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同时,设置府院联动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联动机制日常工作。完善协调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听取企业破产处置情况报告、研究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全局性事项等。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和分工。包括建立破产审判信息共享机制,通报破产审判和破产企业处置工作情况,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经验,研判部署下阶段工作;统筹破产企业职工民生保障问题,协调做好财产接管、债权人会议、财产处置等的风险评估、稳定预案及秩序维护;积极为破产企业招募重整投资人,将破产财产处置按照有关规定纳入招商引资范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保护企业优质资源;建立破产案件经费保障制度,多渠道筹措破产经费,解决无产可破企业破产费用、管理人报酬无法支付等难题;建立完善专题协调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破产审判涉及的矛盾化解、职工安置、税收优惠、信用修复、企业变更注销、金融机构参与、破产管理人行业管理和培育以及打击恶意逃废债等重点难点问题。
《实施意见》的出台,推动政府与法院协调配合,建立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合力处置“僵尸企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僵尸企业”一体化处置模式,府院联动,进一步加快市场出清、加强风险管控、盘活优质资源、释放市场要素。(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