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微信财付通账户,促使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刘某诉赵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多次协商未果,刘某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睢阳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法院判令赵某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刘某货款共计3.5万元。但判决书生效后,赵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敦促赵某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然而赵某既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面对法官的敦促,赵某还总是以各种理由借以推脱拒不执行。
为保障当事人胜诉权及时实现,执行员通过网上查控,发现赵某的微信经常处于使用状态,且微信账户有频繁转账交易记录,执行员遂及时冻结了其财付通账户。
赵某长期从事酒水买卖生意,多以微信转账方式进行交易,在得知其微信账户被冻结后,顿时傻眼了。慑于执行高压,赵某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再次耐心向其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赵某最终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表示会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自身义务,请求法院解封账户。稍后赵某便将执行款交至法院,案件得以圆满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