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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三民”措施 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

  发布时间:2010-04-22 10:49:55


    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坚持在作风上亲民、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畅通了亲民、便民、护民通道,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引向持久、深入。

    一是作风上亲民。睢阳区法院立足法院的工作实际,规范司法行为,以思想认识为切入点,将当事人视为自己的亲人,在法理之中注入真情。向进入法院的当事人主动说声“你好”,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给前来立案的当事人送上一份法制宣传册,使其在等待的过程中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为反映问题的当事人沏上一杯清茶,使其激动的心情回复平静;安排路途遥远的当事人吃一顿简单的午饭,让其在冰冷的法律之外感受丝丝人性的温暖。

    二是程序上便民。该院将“司法便民”贯穿于立、审、执的各个环节,以便捷诉讼作为出发点、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司法工作的最高标准。在立案方面通过简化审批手续和开展诉讼引导等方式提升了立案效果,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在案件审理方面,考核办案时间,缩短诉讼周期,高效快捷地维护当事人的合理诉权;在信访接待方面,构建了以立案庭为联系点、机关业务庭室、基层人民法庭共同接访的接待网络,增加了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提高了答疑解惑的效果。

    三是实体上护民。该院坚持“以人为本”,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大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坚持巡回办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畅通立案、申诉渠道,保证群众随时可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将调解贯穿于整个审判流程,多渠道调解案件,使案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延伸管理;严把监督关、流程管理关、合议关、评查关,提高审判质量,使审判活动全过程客观、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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