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王某良现在商丘火车站购票大厅,你们快来吧!”8月23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青田接到举报电话后,立即安排执行法官一行三人赶赴商丘火车站,20分钟后在商丘站警务区公安干警的协助下,成功将失信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
据悉,原告刘某芹与被告王某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5年1月19日立案受理。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被告王某良分批偿还欠款,并于2017年5月12日前偿还所有欠款本息共计10万元。履行期限届满,被告王某良却未履行约定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通过网络财产“总对总” 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良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均未查找到王某良行踪。
上午九时许,执行局通过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执行机制获得信息,火速将被执行人王某良逮了个正着。随后执行法官从情、理、法切入,反复多次与被执行人作沟通解释工作,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但被执行人仍然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故法院当场向王某良作出拘留决定书,对其处以十五日司法拘留。
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时期,破解执行难离不开各有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今后,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及其他各部门的执行联动,努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社会生存空间,真正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