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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冻结威力大 拒执人“自觉”履行

  发布时间:2019-08-12 08:29:02


“喂,法官你好,我来还钱了,你们把我的银行账户解冻了吧!”

看病着急用钱,才发现银行账户已经被冻结。811日,56岁失信被执行人陈某冒雨来到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2016年,陈某因资金短缺向邻居卢某借款人民币8万元,并出具借条,载明2018年10月前归还。因陈某未能及时归还借款,卢某诉至睢阳区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陈某同意在2019年625日前分期归还完借款8万元。法律文书生效后陈某却没有按时履行,卢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陈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发现陈某名下银行账户有足额存款,便将陈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将其银行账户予以冻结。

   8月11日,被执行人陈某身体不适需要住院,外出取钱办理入院手续时才发现银行账户已被冻结。为取钱看病,被执行人陈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全部执行款。在陈某完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法院将其名下账户解冻,案件得以执结完毕。


责任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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