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让儿子娶妻结婚,父母不堪重负贷款买车,结果无力偿还成为“老赖”。2019年3月11日,经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悉心调停,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案件执结。
纠纷发生于5年前。2014年3月,被执行人霍某夫妇为满足准儿媳“城里有房、家里有车” 的结婚要求,不顾高额彩礼的巨大压力,在商丘市睢阳区某商业银行贷款6.5万元为儿子购买轿车一辆,双方约定分36期还本付息,并签订了车辆抵押合同。贷款到期后,霍某夫妇仍有3.5万元及利息无力偿还。2016年3月,某商业银行将霍某夫妇诉之法院,霍某夫妇因远在外地打工未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霍某夫妇仍无力履行,2017年1月某商业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向霍某夫妇送达各类执行手续时才了解到,因给儿子结婚夫妻俩债台高筑,为儿子办完婚事后就外出打工了。夫妻俩本想着通过外出务工尽快把债务还清,没想到沿海一带的企业因国家环境治理歇业、倒闭了一大批,想找份出力挣钱的工作也很不容易,再加上霍某夫妇都是50出头的人,找工作更是难上加难。3年多时间里,夫妻俩辗转浙江、福建、广东等地,长期奔波妻子积劳成疾,外出打工挣的钱还不够妻子的医疗费。霍某虽身体硬朗,但也经不住常年的省吃俭用和体力透支。2017年底,夫妻俩回到家里,专心经营4亩承包地,再也没外出务工。
2018年初,当执行法官找到霍某夫妇时,夫妻俩均表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没啥好说的,但只能等到秋后卖了粮食再还账,能还多少是多少,剩下的慢慢还,决不会赖账。去年10月霍某夫妇偿还某商业银行1.2万元,下余2.3万元及利息仍无力偿还。案件被迫于2018年底终本。
2019年3月初,某商业银行申请对霍某夫妇继续执行,执行法官将霍某夫妇的家庭情况向某商业银行作了详细介绍,并将霍某夫妇传至法院悉心调停。某商业银行表示,霍某夫妇的家境值得同情,但银行也有规定,放出去的贷款不能按期收回,个人是要承担责任的。霍某夫妇当即表示回家把尚未出栏的几头猪羊卖了,下余的贷款及利息如果今年6月底前还不清,法院可以拍卖抵押的轿车。双方当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3月11日一大早,霍某将1.9万元执行款送到法院,下余4000元及利息按照约定到期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