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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巧结侵权案 当事人双方齐称赞

  发布时间:2019-01-16 14:46:26


    “多谢李庭长!人家都放假了,您还来上班,为俺解决了纠纷,又消除了俺俩家的矛盾,真是太感谢了!”2019年1月1日,元旦小长假的第3天,在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起侵权纠纷和解结案,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拉住执行法官的手不停地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侵权纠纷案。王某、刘某本是同村乡邻。2009年起,刘某租种王某12亩承包地,种植农作物、中药材。两人约定,刘某每年每亩地支付小麦300斤作为租金,政府补贴等由王某领取。2016年,王某认为租赁费用低,要求增加,刘某不同意,王某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刘某认可并于当年秋交付土地6亩,因剩余土地迟迟不交付,双方发生纠份,协调未果,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土地,赔偿损失。因损失方面举证不足,法院判令刘某停止侵权,立即返还土地,对王某其他诉求依法驳回。

    案件到了执行阶段,随机分配到李书强庭长名下。他立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多次找到当事人双方了解案情,查明原因。原来,未交付的土地上刘某种植的中药材,生长周期长,经济收益慢。

    "中药材需要4到5年才能成熟,才能收益,刘某是15年种的,这才过三年,未见收益,让刘某直接交出土地,他肯定不服。而王某因两人近几年积怨较深,什么都不讲,就是要地。如果就案论案直接执行,肯定不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找准症结,李书强决定另辟蹊径,从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出发,力争和解解决此案。

    为此,他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向申请人王某讲诚信,讲乡情,让他换位思考,实事求是,不能固执任性。同时告诫被执行人刘某如果抗拒执行,不但经济上损失,而且面临拘留、罚款,甚至是追究刑事责任。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李庭长的多方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刘某赔偿王某3600元,并继续租赁王某土地到药材成熟之时,每亩年租金600元。

    “我也知道法院的判决应该执行。但是,把土地交给他,俺这几年的辛苦付出都白费了。真是感谢李庭长,这么用心执行,使我们获得双赢"。被执行人刘某如是说。

    一场持续三年的侵权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得以人性化执行,乡情得以修复,利益实现双赢,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余萍、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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