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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不履行 列车上被控还了款

  发布时间:2018-12-19 15:51:27


    2018年12月17日下午13时许,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3名执行干警在上海开往西安的G360次列车上,将被执行人冯某(女)控制。经过执行干警一个多小时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冯某终于通过电话委托他人向法院执行账户转账16万元。

    2015年3月,被执行人朱某因做服装生意急需资金,遂向申请执行人康某借款22万元, 并签订借款协议一份,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三个月,利息2%。若逾期不还则每天需支付本金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为保证如期收回借款,商丘市某寄卖服务有限公司及法人冯某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到期后,朱某偿还康某本金6万元及利息。下余本金16万元因朱某举家外出打工始终无力偿还。2017年6月,康某将朱某诉之法院,2017年8月,法院支持了康某的诉求。判决生效后,朱某因外出打工仍无法履行,2018年2月康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当年朱某因发家致富心切,轻信了别人的传言,借康某22万元从广东东莞进了一大批春夏男女服装。但由于朱某不懂行情,进来的服装并不受当地人的青睐,再加上残次品过多,生意赔了个底朝天,好不容易捞回来6万元赶紧还了康某。之后便带着妻儿举家外出打工了,究竟去了哪里康某也不知情。但朱某临走前曾给康某撂下一句话“你放心吧,人不死、账不烂,我出去打工就是不吃不喝也得攒够钱还你。”

    查询不到朱某的行踪和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只好将执行目标转移到担保人冯某身上。经与冯某多次电话沟通,冯某始终不愿履行担保义务,并声称在上海住院治病拒不配合执行,法院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推送公安机关临控。

    执行中法官逐渐了解到,冯某的寄卖服务有限公司虽然名存实亡,但她的其他生意做的风生水起,收益颇丰,虽然查询不到她名下的财产,但凭知觉她是完全有能力履行的。

    12月17日早上6时许,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上海铁路公安机关通报,冯某将乘坐G360次列车到西安。但由于G360次列车在商丘站不停,执行局立即派出3名执行干警从郑州东站上车堵截。在郑州东站铁路公安的积极协助下,3名执行干警于12时30分顺利登上G360次列车,不到半小时就将冯某精准控制。

    为了保护冯某的颜面和自尊,执行干警将冯某带到列车乘警室,耐心向其说明不履行担保义务的法律后果。冯某态度开始很是抵抗,但不一会就缓和了气氛。执行干警告诉她,既然当初自愿为他人担保,就应该负起担保的责任,这是法律规定,不履行担保义务就是违法行为,轻者拘留罚款,重者判刑蹲监。执行干警说着随手拿出拘留决定书摆到冯某面前,冯某一看顿时脸变得煞白,怯声怯气地说她在火车上咋还钱啊,执行干警说相信你有办法,你生意做的很好,不差钱,我们都了解过。再说人家康某放弃了利息,16万元对你来说不算啥。如果你真想不岀办法,到西安后只好再跟我们回商丘,耽搁的反正是你的时间。执行干警边说话边把法院执行账号递给她。

    10分钟后,冯某先后打了两个电话,委托他人将16万执行款打入法院执行账户。执行干警又提醒她,你仅仅是替朱某垫付这16万执行款,你以后可以直接或通过诉讼向朱某追偿。冯某说她知道了,并连声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余萍、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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