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5日,被执行人任某在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多次敦促但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下,以拒不申报财产为由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被执行人任某是河南省郸城县农民,常年在商丘市做水果生意。2018年7月12日,任某以进水果急需用钱为由,向好友苏某借款, 苏某因手头紧张借款不成,任某恳求苏某帮他找朋友转借。苏某遂领任某找到申请执行人金某,但金某与任某素不相识,仅凭苏某介绍不肯借钱。急需用钱的任某急中生“智”,遂与金某商议愿将自己七成新的现代轿车以一万元的超低价格转让给金某,金某同意,并当场签订了车辆转让协议。协议签订后,金某通过手机银行向任某转账一万元。可让金某料所不及的是,任某拿到钱后人车全无,难觅踪影。2018年7月18日,金某将任某诉之法院,要求任某返还车款一万元,法院支持了金某的诉求。判决生效后,任某拒不履行,2018年8月20日金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向任某送达了各类执行手续,敦促尽快履行义务。但任某始终拒不配合执行,执行法官查封该转让车辆时发现已被其他法院查封,网络也查询不到任某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执行陷入窘境。
执行过程中法官了解到,任某是个不务正业的生意人,由于早年离异,个人私生活相当混乱,导致生意“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欠下了不少外债。佯装低价转让车辆骗取借款的事不止一次,已被多人告上法庭,所以车辆被法院查封。据了解任某的生意伙伴介绍,任某在商丘有一处房产,但房产的性质、位置、大小均不知晓。
2018年11月15日下午,3名执行法官在60公里外的安徽省砀山县水果批发市场将任某控制,并将其带回。任某承认低价转车只是虚晃一招,实则借钱,但每次“转车”除签订协议外,均向出借人打借条。当执行法官问其为何不直接说借钱时,任某说他的情况朋友圈里的人都了解,有钱人家也不愿借给他,他只好以“转车”作晃子借钱,切屡试不爽。因为他那辆车的实际价格应该在6万元左右。
执行法官要求他申报财产,任某说车被法院查封,眼下他一无房产二无存款。鉴于任某拒不配合执行的态度,法院决定以拒不申报财产对其司法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