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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肇事逃逸 妻子赔钱赔礼

  发布时间:2018-11-09 11:15:28


    “法官同志,我丈夫没啥文化,还非常胆小,做出这样无知的事,我也替他感到难堪。人家修车的钱我一分不少送来了。”2018年11月5日,刚刚从新疆回来的被执行人江某的妻子匆匆来到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替丈夫将4.8万元赔偿款交到执行人员手里,并恳请执行人员将一封道歉信转交给申请执行人申某。

    2018年6月18日22时20分许, 被执行人江某驾驶私家小轿车在商丘市睢阳区雪苑路与华夏路口与申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江某驾车逃逸, 经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江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申某车辆经价格评估机构评估车损为4.9万元。申某遂在商丘市某4S店对其车辆进行了实际维修,共支出维修费4.8万元,该4S店给申某出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在交警部门主持调解下,江某以没钱为由拒不赔偿。7月初,申某凭交通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和4S店出具的车辆维修发票将江某告上法庭,法庭支持了申某的诉求,但判决生效后,江某仍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9月20日,申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江某送达了各类强制执行法律手续,财产申报显示,江某有车有房,但就是其名下无存款,执行人员遂将其价值60余万元的肇事车辆扣押。肇事车辆被扣押后,执行人员多次与江某交流,敦促其履行义务,江某均表示手头确实没钱,等有钱了立即赔偿申某。执行人员质问江某“你住着100多万的房子开着60多万的车,你好意思说你没钱?!” 江某低头不语,良久才挤出一句“等俺媳妇回来再说吧。”

    后来执行法官才了解到,江某现在是一人在家陪女儿上学,其妻远在新疆与人合伙经营千亩承包地,平时很少回来。由于江某曾有过赌博的恶习,家庭财政大权全在其妻手里,每月仅给够江某家庭水电气费、女儿生活学习费、车辆加油费及少许零花钱,肇事车辆还是为接送女儿上学刚买的,连保险都没有。由此,江某名下无存款现象便不难理解了。

    为了尽快兑现当事人权益,10月24日执行法官将江某交通肇事的情况向其妻作了电话说明,想不到其妻竟然表现出了出人意料的开明,说只要双方人身健康没事其他都好说,还不停埋怨江某法律意识淡薄,竟然做出肇事逃逸的荒唐事云云,并表示月底将随一批农产品回商丘,回去后立即将赔偿款送到法院。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余萍、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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