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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壮色胆,目标瞄向服务员

  发布时间:2010-03-29 16:10:31


   酒后投宿到旅社,见四周无人便有了“贼心”更有了“贼胆”,在登记室内将服务员摔倒欲行非礼。3月25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案件,判处被告人冯来付有期徒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2009年10月26日凌晨,被告冯来付酒后投宿到商丘市职业技术学院东门外的“和平居”旅社,在登记室登记时,见四周无人,将旅社服务员张某摔倒在床上,扒掉裤子实施强奸,张某极力反抗并呼喊,被告人冯来付即采取掐张某脖子、语言实施威胁、摔头部等暴力手段,在“110”出警人员来敲门时,被告人放开张某躲藏,强奸未遂。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来付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并造成被害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由于被告人意志意外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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