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被执行人龚某等五姊妹早早来到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40万元的转账凭证交给执行法官,并当场写下承诺书,下余40万元年底前还清。
故事还得从两年前说起。2016年8月, 被执行人袁某在商丘市某县承包了一家食品加工厂,因资金短缺欲向该县工商银行贷款120万元。但银行规定,在没有足额抵押物作抵押的情况下,必须由5名公职人员作担保银行才能贷款。袁某立刻想到与自己交情很深的龚某等五姊妹是公职人员,于是就逐个找到他们恳请帮忙。龚某等五姊妹考虑到与袁某家是世交,平时彼此也很了解,再者袁某贷款也是为了创业,五姊妹没多想就与银行办理了相关担保手续。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5.5%,借款到期后本息一次性付清。
转眼到了2017年8月,贷款到期了。但袁某的食品加工厂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顺利,不但没能投产经营,而且就连土地、厂房、机器的转包租赁等相关事宜都没能办妥。一边是银行催要贷款,一边是进退两难的加工厂,这下袁某可犯了难,无奈之下,袁某将尚未投入的40万元贷款偿还给了银行,下余80万元承诺20天内全部偿还。但袁某失信了,直到今年5月,80万元分文没还。2018年5月底,银行将袁某诉之法院,要求袁某偿还贷款本金80万元及利息,法院支持了银行的诉求,并判决龚某等五姊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判决生效后,袁某无力偿还,2017年8月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三个月来,法院向袁某送达了各类法律手续,并通过网络查控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均一无所获。袁某也很坦诚地告诉执行人员,他的情况龚某五姊妹最了解,一辈子都是老实做人,不坑不骗,这次承包食品加工厂,完全是轻信了中间人的鼓惑,也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欠银行的贷款一分不会少,只是现在没有能力偿还。
面对袁某的实际情况,执行人员把执行目标转向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龚某五姊妹。执行人员事先了解到,龚某五姊妹均是党政机关的公职人员,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应该能够配合执行。10月10日傍晚,两名执行人员来到身为兄长的龚某家“拜访”,还没等执行人员说话,龚某开口就说:“我等你们几天了,俺姊妹五个现在是亚巴吃黄莲,啥都不说了。其他四个你们也不用找,找到我一个就行了。明早上俺姊妹五个一块到法院,先还40万,下余40万俺就是再难今年底也还清,你们问问银行中不?” 执行人员经与银行沟通,同意龚某的还款方案。于是,才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