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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乱调头,草菅人命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0-03-25 16:59:24


    高速公路上发现自己走错方向,于是“灵机一动”扒开中间护栏调头,不料撞上迎面驶来的大客车。3月24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判处被告人徐西刚有期徒刑六年。

    经审理查明,2009年4月4日4时55分许,被告人徐西刚驾驶鲁LA5612号“琴岛”货车沿连霍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宁陵段,发现走错路,便将跟车驾驶员安金(另案处理)叫醒,车行至414公里加200米处南幅一活动隔离带处,徐西刚将车靠边停下,和安金下车到护栏处,徐西刚将固定护栏的铁丝拧开,二人将护栏推开3米左右,徐西刚便上车掉头,安金在南幅中央活动护栏东看过往车辆,徐西刚将车向北幅转弯时,与被害人刘彬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豫A80321号“宇通”客车相撞,造成客车乘客四人死亡,三十四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经认定,被告人徐西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西刚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四人死亡、三十四人受伤、车损失共计14万余元的特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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