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服务生到点关了音响而怀恨在心,便拿起砍刀砍伤服务生。1月8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赵龙有期徒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2008年5月12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赵龙伙同本村的赵顺、王彬、王鑫、冉龙、朱磊(均另案处理)六人在英皇会所消费后与英皇会所的服务生发生争执,将服务生昝某、肖某、陈某砍伤后逃离现场,经鉴定昝某伤势构成重伤,肖某伤势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龙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一切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