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经过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长达一个月的释法明理和说服教育,案外人邹某娟才将被执行人、其父邹某军暂存于她处的7.5万元征地补偿款送到执行法官手中。至此,一场同胞之间、父女之间因财产分争而导致的兄妹反目成仇、众叛亲离的闹剧,终于划上了句号。
而在这场为人所不齿的闹剧中,本是案外人的被执行人邹某军的女儿邹某娟俨然成了“主角”,在她的“神操作”下,64岁的老父亲不但白白蹲了30天班房,最终一分不少的履行了判决义务,而且还收到了法院的罚款决定书。
这究竟是怎么的一个故事呢?
邹某军、邹某兰是同胞兄妹,邹某军66岁、邹某兰58岁,均是商丘市开发区某办事处地地道道的农民。早在80年代初期,国家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分田到户,兄妹二人连同父母共分得责任田6亩,人均1.5亩。1982年深秋,20岁的邹某兰结婚嫁到了别村。虽然邹某兰离开了本村,但她分得的1.5亩责任田,村委会并没有作出调整,一直由其兄邹某军代为经营,直至2017年。
2017年8月,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邹某军所经营的土地以每亩5万元的价格被征收,其中邹某兰当年所分的1.5亩责任田征地补偿款7.5万元被邹某军一并领走,并交其女儿邹某娟处暂时保管。
邹某兰得知当年自己所占的1.5亩责任田被征收,遂向其兄邹某军索要征地补偿款。多次协商无果后,邹某兰将邹某军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邹某军返还邹某兰征地补偿款7.5万元。
故事到此本该结束。作为兄长的邹某军按照法院判决将7.5万元征地补偿款返还给妹妹邹某兰也就完了,同胞兄妹情同手足,大可不必为了并不算多的一点钱财泯灭亲情。然而,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却把邹某军带进了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境地,这个“程咬金”就是他的女儿邹某娟。教科书式的坑爹“神操作”就从这里开始。
邹某军去年领回征地补偿款后,就交给女儿邹某娟代为保管。说是代为保管,但在邹某娟看来,父亲从小就偏爱自己,这无非是父亲的赠予罢了。7.5万元虽算不上一笔巨款,但在农村人看来也不是个小数目,不费吹灰之力得来的意外之财,邹某娟攥得紧紧的,再也不肯放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先后6次做邹某军的思想工作,劝他尽早履行义务,以实际行动修复兄妹亲情。可邹某军每次都答应履行,但第二天就变卦,执行法官很是纳闷,问题出在哪呢?
原来,征地补偿款交到女儿手里后,他就失去了支配权,通过执行法官多次的释法明理,邹某军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也想把征地补偿款还给妹妹。但每次向女儿要钱,都会被女儿数落:“俺爹呀,你真是老糊涂了,法院是‘打了不罚、罚了不打’,你进去蹲几天这事就过去了,一分钱都不能给。你都不想想,你恁大岁数了,就是打工几年能挣恁多钱?!” 就这样,邹某军被女儿“洗脑”后,每次对执行法官就撂一句话:“要钱没有,爱咋着咋着!”
5月3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以邹某军拒不申报财产为由对其司法拘留15天。其间,执行法官联合基层调解组织多次做其女儿邹某娟的思想工作,劝她把本不属于自己的征地补偿款拿出来,让其父少受点囹圄之苦。想不到她却对执行法官说:“俺爹身体好着嘞,蹲十天半月没事,我不担心……”5月18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以邹某军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为由,再次对其司法拘留15天。
再次被拘留的消息传到邹某军家里,亲戚邻居纷纷指责邹某娟“舍爹不舍财”离经叛道的不孝行为,甚至有亲友表示今后与邹某娟断绝来往。邹某军被拘留30天后,在强大社会舆论压力的迫使下,邹某娟不得不将7.5万元征地补偿款如数拿出交于父亲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