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1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商丘奥林匹克花园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江苏江都市防腐保温公司工程款60余万元,80多名农民工工资终于有了着落。
2006年7月,江苏江都市防腐保温公司承包了商丘奥林匹克商务会馆的装修工程。工程完工后,工程款一直未全部得到清偿,工人工资无法兑现。为此,工程承包人张超多次受到工人围攻。在多次催要下欠工程款未果的情况下,起诉到睢阳区法院。睢阳区法院审查立案后,交由民二庭审理此案。
睢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受理此案后,立即向被告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但被告方法定代表人王勇云有意躲避办案人员,公司工作人员也不予配合,送达工作面临困难。民二庭法官想当事人着所想,不辞辛苦,想方设法数十次到商丘奥林匹克花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办公处和营业场所寻找相关人员,并积极走访知情人。在多方努力下,该公司终于委托律师参与诉讼,经庭前多次调解无果,开庭审理了此案。合议庭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决定凡涉及施工人员利益的全部支持。依法不能支持的部分,告知原告有新的证据后可另行起诉。2010年3月11日,遂判决商丘奥林匹克花园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江苏江都市防腐保温公司工程款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