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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上的“偶遇”

  发布时间:2018-02-12 08:45:42



    2017年2月4日,睢阳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张鹏从郑州返回商丘的途中,看到了一个“熟人”,隐隐感觉到这是失信被执行人姜某。

    “登科,你回办公室看看姜某的那个卷,你把他的大头贴拍下给我看看,我在火车上看到一个人,好像是他。”张鹏说。

    五分钟后皮登科用微信传来姜某的照片。经过对比,火车上的这个人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姜某。

姜某,男,住商丘市睢阳区冯桥乡。2016年6月21日,姜某以资金周转向申请人李某借款15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及借据一份,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2月,月息为1.5%。

    12个月转眼即逝,约定的还款期限到了。俗话说:“借钱容易,要钱难。”李某深深地体会到了,多次上门催要都没有结果,甚至自己憋了一肚子火。无奈之下,将姜某诉至睢阳区法院。

    2017年8月11日,睢阳区法院对原告李某诉被告姜某民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最终法院判决姜某十日内偿还李某借款15万元及利息。

    法院判决下来之后,姜某消失了。

    拿着法院的判决,李某再次来到了睢阳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分配到了张鹏干警的手中。张鹏立即向姜某邮寄了被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然而姜某却对此置之不理。随后,对姜某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了查询,却发现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看着申请人李某期盼的眼神,张鹏下定决心尽快帮其要回欠款。多次悄悄跑到姜某的家,希望能得到一些关于姜某的消息。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可是,张鹏一直没有放弃过,脑海中深深地记下了这个案件。

    “当我在火车上看到那个人的时候,特别的激动。我非常确定那个人是姜某,他的案卷被我翻了很多遍了。但我实在不放心,就给书记员皮登科打电话确定一下。”张鹏说。

    确定了那个人就是姜某之后,张鹏并没有打草惊蛇,暗中观察着姜某的的一举一动。同时,通知执行局执行干警在火车站出站口埋伏,等待着姜某。

    姜某刚踏出出站口,张鹏给了执行干警们一个手势。姜某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控制。

    “没想到会被这样被抓到。”姜某叹了口气,“我立即联系家里把欠款带过来。”

    下午,李某来到执行局领取执行款,久久握着张鹏的手不愿松开。

责任编辑:余萍 王帅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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