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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躲猫猫,协助执行显神通

  发布时间:2018-01-24 08:48:11


    2018年1月11日上午,北风呼啸,寒意侵人。马路上人影稀疏,车辆徐徐前行,宋某朝着睢阳区法院执行局疾行,不一会儿,便来到睢阳区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局李笃生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胡某一次性将8.63万元的执行款交给申请人宋某。

    “李法官,太感谢你了,六年多的欠款终于要回来了。”宋某握着李笃生的手久久愿放下。

2011年11月20日,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前陈庄村以外出做生意为由向同村的胡某借款8.4万元,期限四个月,并口头约定了月利息为4‰,借款到期后,胡某还了1.5万元。随后,宋某多次上门催要,但胡某都以没钱为由推脱,拒不偿还欠款。

    无奈之下,宋某将胡某诉至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胡某偿还宋某8.4万元及利息。

    法院判决胡某十日内偿还宋某借款8.4万元及利息(支付时扣除已偿还的1.5万)。

    十天的时间转眼即逝,胡某不仅仅没有前去偿还欠款,甚至和宋某玩起了“躲猫猫”,一直不和宋某见面。愤怒之下,宋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分配到了李笃生法官的手中, 通过“四查”,并没有发现胡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信息,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经申请人提供线索,胡某所在的村面临拆迁,将会有近百万的拆迁补偿款。

    1月8日,睢阳区法院执行局向睢阳区拆迁办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顺利扣留马某的补偿款8.63万元,随后在银行的配合下冻结了胡某的银行存款账户。

    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以及法官的释理明法下,胡某认为无法逃避执行,主动与宋某取得联系,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胡某愿意履行全部义务。

责任编辑:余萍 王帅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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