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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出击”让申请人心暖暖

  发布时间:2018-01-09 08:50:10


    2017年元月1日下午,天晴得像一张蓝纸,几片薄薄的白云,像被阳光晒化了似的,随风缓缓浮游,消融了严冬的寒意。张某的心情也像天气一样暖暖的。中午,张某接到了睢阳区法院执行干警陈雷的电话,通知自己下午来法院领执行款。激动不已匆匆收拾下自己,慌忙吃了午饭,便早早地来到了执行局,等待着陈雷。

    2012年10月30日,赵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不足为由向张某借款3万元,并且承诺每年利率为3000元。听到3000元的利率张某立即答应了赵某,并让赵某打下了欠条。

    以后的两年间,在10月30日这天赵某都会将3000元的利息送到张某家中。

    在2015年10月30日,赵某却没有来到张某的家中偿还利息,张某心想着过几天赵某就会来。然而,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月,两个月过去了,却依然没有看到赵某的身影。心中焦虑的张某前往赵某家中,赵某称自己现在资金不足,推迟一段时间就会还款。就这样一推脱,一年过去了。多次上们催要,赵某依然不愿意还款,无奈之下张某将赵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赵某三十日内偿还张某本金3万元及2015年10月30日以后的利息。

拿着法院的判决,张某心里乐滋滋,在家等着赵某来还钱。然而,赵某并没有来还款。看着到手的欠款飞了,张某很是愤怒,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分配到陈雷手中,陈雷第一时间向赵某送达了执行公告等相关文书,但是并没有收到任何回复。紧接着查存款、查房产、查车辆,也没得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前往赵某家中查看,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

    2017年元月1日,睢阳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主动放弃节假日开展岁末集中执行活动,把张某的案件作为重要案件率先解决。凌晨五点钟,寒风凛冽,执行干警们早已整装待发,在执行局局长王青田的一声令下,干警们兵分三路,其中一路直奔赵某的家中。

    “赵某,在家么?”陈雷喊道。

    睡意朦胧的赵某,打开门的一瞬间傻眼了。

    随后恢复了些神志,穿好衣服乖乖地跟着执行干警来到了法院。

    “大过节的,你们不休息啊!我真服了,好吧,我马上让家里人把钱送过来。就把我放了吧!”赵某恳求。

    “这个啊,钱还了你就可以回去了!”陈雷回答。

    赵某立即联系了家人。

    当天下午,赵某的家人带着欠款来到了执行局。

责任编辑:余萍 王帅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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