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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老赖不“幸运”了

  发布时间:2017-11-10 08:24:11


    2017年11月2上午,秋高气爽,阳光明媚,执行局门口飞来几只喜鹊,好像预示着什么事情发生。

    铃铃铃……

    “朱俊峰法官么,我是新城公安局的,你们网上布控的老赖刘某已经被我们控制住了,请您派人过来。”

    “好,我们马上过去!”朱俊峰法官边说边安排法警大队陈浩立即出发。

    “喜鹊喳喳叫,总有好事到。”朱俊峰幽默的打趣道。

    2016年9月份,安某以买房子为由在建设银行办理了信用卡,由于一些原因,安某选择让刘某陪同办理,随后信用卡也由刘某持有。不知何时,被刘某无故刷走现金21000元,甚至影响到了银行信用。随后,安某多次向刘某讨要信用卡和被刷的现金,可是被拒绝了。无奈之下,将刘某诉至法庭。法院判决刘某五日内偿还安某21000元。

    判决之后,刘某玩起了“躲猫猫”,一直躲着拒绝还款。

    安某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阶段,查账户,贴公告,网上布控……朱俊峰法官一直很努力的去寻找刘某的音讯。

    终于,公安机关传来刘某在商丘某宾馆住宿的消息,朱俊峰带领法警立即行动,连夜赶往宾馆。

    可是,扑空了,刘某走了。

    “难道泄露消息了。”朱俊峰很是不解。

    宾馆工作人员走了过来,“刘某,因和宾馆工作人员发生了冲突,生气退房走了。”

    幸运的刘某就这样逃过了一“劫”。

    上天总是公平的,这不,“幸运”刘某再次住宿宾馆的时候,被抓获。

    刘某第二天就将债务还清了。

    一次“幸运”,躲过了;但“幸运”没了,债务还是要还的。

责任编辑:睢阳区法院 余萍、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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