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被告人侯某涉嫌诈骗一案在睢阳区法院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端坐在审判席正中的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慎祝。
侯某,男,现年50岁,商丘市梁园区人。起诉书显示,2014年初至2016年12月,不到三年的时间,侯某先后三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入狱。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3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侯某先后12次以劣质白酒、香油作抵押,骗取多家超市香烟、食物等物用于挥霍,涉案价值6000余元。
面对复杂的案情,特别对于一个惯犯,如何让他当庭认罪伏法,真心悔改是关键。庭审前,张慎祝院长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制定了详细的的庭审计划。庭审中,审判长端坐在庄严的国徽下面,用自己丰富的经验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驾驭着庭审,适时进行法治教育。经过一个小时的紧张、有序的庭审,被告人侯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合议庭当庭宣判,以被告人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以罚金2000元。
庭审后,张慎祝院长表示,院领导们“走出办公室,走上审判台”,是回归法官本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要求,更是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的体现。睢阳区法院已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入额院领导全部编入审判团队,规定案件类型,核定办案指数,院领导开庭审案已成为常态。
据悉,这是今年来,张慎祝院长承办的第29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