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南省委作出决定,对“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进行表彰,睢阳区法院郭村法庭庭长王建场是全市唯一受到表彰的基层法院政法干警。
1997年,王建场走进法院工作,先后在执行局,信访办,郭村法庭工作。20年来,他不论在哪个岗位,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固守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不变的的为民情节,将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到司法审判工作的一言一行。先后多次被区委,区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先进个人”、“维护稳定先进个人”、2014年,被评为商丘十佳青年卫士,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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