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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盯酒驾“碰瓷” 商丘四男子因敲诈勒索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7-09-30 15:28:50


    在市区各大酒店、娱乐场所附近寻找到酒驾车主,驾车尾随,然后伺机追尾“碰瓷”,利用对方不敢报警的心理索赔。近日,商丘市四男子因碰瓷酒驾敲诈勒索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没钱过年想歪招

    高中毕业后,商丘90后青年曹某、张某、邢某、姬某均在商丘某公司打工。2016年底,公司效益不好,眼看快要过年了,工资迟迟没发,几个人很是着急。一天下午下班后,四人都没返回,一起商量琢磨着怎么能挣些外快,过一个好年。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上一个诸葛亮”。商量着商量着,办法就来了。四个人最后商定,每天下班后,由曹某开着自己的捷达车带着另外三人到酒店、会所门口溜达,寻找目标,看有喝酒开车的,在后面跟踪寻找合适的机会去碰瓷,抓住对方不敢报警的心理,索取钱财。

    “碰瓷”酒驾“发财了”

    “2016年1月26日晚,与朋友一起到KTV喝酒唱歌,到次日凌晨1时许才结束,便开车带着朋友离开。不料到文化路与中州路交叉口时,一辆银灰色捷达轿车加速左拐撞到我汽车左轮,两车碰撞后,捷达车撞到中间路墩子上。捷达车上的人下来就说我喝酒了,要5万元私了,不然,他们就报警。”受害人李某陈述道。

    因为真的喝了酒,李某怕因酒驾受处理,明知事故的造成不是自己的原因,也只好向对方求情,要求花钱了事,最终赔了25000元。

    “实际上,在被追尾前就发现有辆车跟在后面了,因为自己喝点酒,所以开车非常小心了,结果还是给对方撞上了。”李某很是无奈。

    这25000元,四人吃饭用了1000多元,修车花了15000元,剩下的钱四个人一人分了两千多。

    敲诈勒索罪坐了牢

    与李某有同样遭遇的还有高女士。这一次,曹某四人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因“碰瓷”时,已到受害人高某家附近。事故发生后,高女士家里人悉数涌出,识时务的曹某等要了2000元便离开现场。

    庭审时,曹某四人对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曹某供述,他们四人作案时,一般由自己开车,张某负责选择目标和谈价钱,邢某、姬某在旁边帮腔。他们一般是晚上开车到酒店、KTV等娱乐场门前寻找目标,找到目标后,他听从张某的指示开车追尾。

    睢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张某、邢某、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挥罪名成立。鉴于案发后张某、邢某、姬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且四人积极退赃,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余萍、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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