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被告人张某贪污一案在睢阳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座无虚席,睢阳区辖区各乡镇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共120余人参与旁听,“零距离”接受一场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
高铁征地,利欲熏心巧敛财
检方指控,2016年初,被告人张某在担任商丘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台办事处某村委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商合杭高铁拆迁补偿过程中,开具虚假村委会证明,将位于该村民委会李某名下的一处猪圈和砖墙复合板顶房屋换成与张二某共同,此后,以张二某名义领取补偿款,套取房屋补偿金16万余元非法占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欺骗手段占有公共财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教育约谈,百名村官受邀请
睢阳区法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专门指定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在认真审阅卷宗,研判案情的同时,考虑到,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日趋上升,犯罪数额越来越大,基层组织已成为贪污腐败的重灾区。此案也是基层干部贪腐的一个典型。如在审理此案的同时,把庭审现场作为法制教育的课堂,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睢阳区法院研究决定改革庭审方式,增强庭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教育性,主动邀请辖区村干部旁听庭审,充分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为此,睢阳区法院主动与检察机关联系对接,共同制订 “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教育约谈制度”,决定在审理职务犯罪的同时,邀请相关人员进行旁听,并在庭审结束后指派专人对旁听人员进行提醒、告诫的警示性谈话。
于是,在检察机关与乡镇纪检部门的配合下,张某贪污案的庭审现场,百余名村官受邀来到法庭旁听庭审,直面接受警示教育。
以案说法,旁听村官被震憾
庭审现场,在审判长的主导下,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庭审过程庄严肃穆、紧张有序,审判长法庭教育适时恰当、发人深省,检察官公诉意见法理兼容、铿锵有力,被告人最后陈述声泪俱下、痛彻心扉,给参与旁听的村官们带来极大震憾。
“这种警示教育刻骨铭心!平心而论,张某工作能力强,为人热情,踏实能干,却没想到一念之差倒在了拆迁路上。同是基层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管住自己的手,把牢思想防线,远离腐败犯罪,免蹈覆辙。”村支书陈某深有感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