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院长包下“骨头”案为农民工追回30万元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7-06-22 18:46:39




    “感谢睢阳区法院!感谢张院长!没想到俺的案件能让院长亲自办,这么快为我们追回了救命钱,真是太感谢了!”6月21日下午,当申请执行人刘某妻子从睢阳区法院执行局冀辉法官手中领到执行款时,感激心情溢于言表。

    2015年4月21日,家住商丘市梁园区农民刘某受雇于包工头张某、李某等三人,到被告段某承包的睢阳区某办事处某居委会的归德路与南京路交叉口北300米路东宋楼村的拆迁工地干活时,拆迁工地房屋突然倒塌,把刘某砸伤掩埋在一片废墟中,当日被送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经诊断,刘某腰3椎体爆裂性骨折、脱位、完全性截瘫,共花医疗费11万余元。经鉴定,刘某已构成二级伤残。因赔偿事宜协商无果,诉至法院。2016年5月,睢阳区人民法院判决段某赔偿刘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303312.86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启动查询机制,多方查询、冻结、划扣段某银行存款,通过多种方法给段某做工作,执行工作有所进展,陆续执行到位14余万余元。但自今年初,执行法官再也联系不到段某,拉黑、布控、突击执行,执行法官想尽办法,就是不见段某踪影,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睢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慎祝了解情况后,决定亲自办理此案。张院长召集主管副院长、执行局长、原承办法官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执行方案,寻找执行突破口。之后,张院长多次与段某所在坞墙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联系,到所在村组调查,了解段某家庭社会关系、收入状况,通过各种关系查找段某行踪,讲述法律规定,申明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利害。多重轮番“轰炸”,段某再也无法抵挡,带着剩余执行款159500元来到了法院。

    “没想到我的案件被法院院长包了。这几天,乡里领导、村组干部都来给我做工作,亲戚朋友都给我施压,说再不履行就要坐牢了,看来不履行是真不行了。”交着执行款,段某不住地感慨。

    据悉,“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睢阳区法院张慎祝院长把执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部署执行工作,带头对一批有财产但长期无法执结的“钉子案”、“骨头案”,实行“院长包案”,对自己承包的案件亲自制定执行预案,亲自组织协调,亲自参与执行,以领导效应及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有效促进一批疑难案件得以执结。据悉,其包下的“钉子案”10件,已成功执结8件,执行到位金额达151.63万元。

责任编辑:陈潇璇 华艺梦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54266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