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睢阳区法院执行局积极协助新乡市卫滨区法院执行局'成功强制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睢阳区法院执行干警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行动迅速,顾全大局,受到兄弟法院衷心感谢和高度好评。
张某某诉商丘市睢阳区金桥路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科技公司下欠张某某40余万元货款钱拒不偿还,张某诉至新乡市卫滨区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某同意以被执行人厂房内囤积的30余万元的化肥袋抵押欠款,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调解书生效后,科技公司不按期履行,张某某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此前卫滨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也多次到工厂内进行执行工作,但屡屡遭受到了员工们的集体阻挠,执行工作一度难以开展。由于被执行人住所地位于睢阳区界内,卫滨区法院执行局长吴利伟联系到了睢阳区法院执行局,请求支援。睢阳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青田当即表示会鼎力相助卫滨区法院此次的强制执行工作。
有了兄弟法院的这句话,卫滨区法院执行局仿似多了一个左臂右膀。时不我待,6月13日凌晨五点,吴局长就带领卫滨区法院执行局一行十余人来到了睢阳区法院,与严阵以待的睢阳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汇合后,应立即行动,到达金桥路某科技公司大门外,浩大的执行阵势,引起了科技公员工们的注意。
正在执行干警布置警戒线的时候,一位中年男子走上前来,二话不说边打电话边阻挠干警工作,睢阳区法院执行局综合科长龚建华和执行二庭庭长张国红果断决定,立即强制将此男子带到警车内进行询问,确保了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4名干警负责看守大门,3名干警负责看守第二道门和警戒线,其余的干警负责全程监管,开始工作!”随着吴局长的一声令下,双方法院干警不分你我地进行着执行工作。
时至午后,执行工作顺利结束,看着满身大汗的睢阳法院执行干警,吴局长感慨道:“真是多亏了睢阳区法院执行局的帮助,都说全国执行一家亲,这次我们是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啊!”
送走兄弟法院,张国红庭长表示,此次执行是睢阳区法院历来规模最大、出动警力最多、工作量最大的一次助力异地法院执行。两地法院的联手执行,不仅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成功执结了案件,同时也加强了兄弟法院间的合作与交流,收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