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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出去好商量 法院:判你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7-05-22 09:22:46




    5月18日上午,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友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庭审中被告人张友启口气强硬一再声明:“想让我赔偿,把我放出去,咱们好商量!”最终,睢阳区法院以其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堂兄身亡不赔偿

    自诉人高某的丈夫系被告人张友启堂兄。2015年5月12日晚,在为被执行人张友启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同年5月20日,在乡司法调解中心的见证下,双发达成了赔偿协议:张友启同意赔偿高某17万元。协议签订后,张友启支付高某5万元,下剩12万元没有依约履行,高某一纸讼状将张友启告上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判决张友启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原告高某下剩赔偿款12万元。判决生效后,张友启未按期履行,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期间,张友启拒不申报个人财产,对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置之不理。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张友启仍不以为然,还跟法院玩起了“躲猫猫”。

    4月25日,在法院“飓风行动”中,又一次将张友启抓获。此番“二进宫”的张友启仍抱有侥幸,摆出了一道“宁被拘留,绝不还钱”的态度。高某无奈,提起刑事自诉。

    偷鸡不成蚀把米

    庭审中,张友启一开始态度十分强硬,不断地质问原告高某。当原告代理人每提出一条证据时,他都极力反驳,似乎冤情比天大。可是随着原告代理人将证据逐条出示,张友启反驳的声音弱了下去,最后他终于无话可辨,说“我对此无任何异议。”

    期间,张友启多次强调:我没钱,如若我进了监狱就更没办法还钱。可他没有意识到,法院判决不是儿戏。他本就输了民事案,此番又站到了刑事案件的被告席,牢照坐,钱照赔,真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

    当庭宣判后,张友启对自诉人高某怒目而视,直至最后被法警铐上手铐带走。高某情绪激动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只是不停地抹眼泪,好像永远擦不完的样子。

    打击老赖不手软

    老百姓常常认为打官司难,好不容易赢了官司,再碰上老赖,更是雪上加霜。所以执行程序被称为“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直接关系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否能够落实。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法律的生命力也在于执行。睢阳区法院为解决“执行难”问题,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保障法律权威,做出了大量努力。

    在“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中,睢阳区法院执行局再次向“老赖”宣战,目前已获得显著成效。面对拒执“老赖”,睢阳区法院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势必让其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

责任编辑:陈潇璇、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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