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你寄来的调解书我们已经收到,钱过两天会通过公司账户打过去,真是多亏你机智,不然我只跑一趟,案件根本调解不了。”3月1日一大早,民商事速裁合议庭主审法官张敏收到了这样一条微信,她长舒一口气,一个牵扯894公里远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终于即将结案。
2016年11月22日凌晨,原告张某某驾驶一辆轿车行驶至连霍高速449KM处时,因操作不当致使所驾驶车辆碰撞护栏,造成车辆损坏,经认定张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查,张某某所驾驶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投有保险,因原告已经花费大量车辆维修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张某某将被告某保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诉上法院。
案件分到民商事速裁合议庭主审法官张敏手中,由于原告驾驶的车辆在宁波市投保,所以修车费用只能由宁波市分公司来承担,但宁波距商丘894公里远,被告方来回奔波也不方便,如何让原被告做调解工作成了张敏心中唯一困惑的难题。午饭期间,张敏偶然发现在座吃饭的同事手机微信聊不停,突然一个想法蹦出了大脑,微信调解!
事不宜迟,张敏打通了被告方代表的电话,表明意愿后被告方举手赞同。2月7日,张敏第一次与被告方通过微信调解案件,了解情况后,被告方表示会给予原告赔偿,但赔偿金需要进一步沟通调解。
看到原被告双方都有调解意愿,张敏趁热打铁,积极主动与原被告双方通过微信进行沟通,最终原被告双方以两万元的赔偿金达成了一致意见,调解工作顺利完结。
近年来,睢阳区法院通过信息化办公、信息化调解等途径,成功办理了几起民商事素材案件,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与精力,同时也大大提升了法官调解结案的办案质效,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