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上午,睢阳区法院院长张慎祝担任审判长对农民工闫某某诉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商丘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闫某某诉称,2015年来,其跟随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简称建筑公司)在商丘某项目建筑工地施工,建筑公司为其在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投有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5年9月15日下午,在去工地食堂吃饭途经地下室入口时,因入口处既没有安全设施,也没有警示标志,意外滑入地下室摔伤并昏迷。第二天早上方被发现,此后,被送到商丘市中心医院抢救治疗,花医疗费5万余元。因向保险公司索赔无果,诉至法院。
庭审中,张慎祝院长积极引导当事人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对双方存在的分歧及争议焦点进入详细询问,对相关证据的当庭认证,对法律规定充分释明,认真听取了双方陈述和辩论意见,法庭调解阶段,本着自愿、合法的原则,充分征求当事人意见。因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为达到案结事了目的,合议庭决定暂时休庭,进行庭外调解。
自11月中旬,全省法院第八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开展以来,睢阳区法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把活动融入年底结案攻坚站,设立绿色通道,合理配置资源,采取强力措施,确保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高效运转。积极倡导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制度,以领导带头办案,树起学习标杆,示范引领全院,目前,已实现领导担任审判长审理涉农案制度化、常态化,这起案件的审理只是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