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冲动是魔鬼 一拳打烂嘴 赔钱又获刑

  发布时间:2016-10-24 10:58:45


    邻里之间相处,应以包容为先,和谐相处为本。现年29岁的王某才是商丘市睢阳区某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个体经商者,因经营与“同行”贾某军成了“冤家”,几句言语不和,竟大打岀手,结果不但赔偿受害人10万余元,而且8月5日被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0月11日,在商丘市睢阳区某农产品批发市场贾某军的门市部,被告人王某才和妻子等人因故与贾某军等人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王某才用拳头将贾某军表弟钟某平左侧嘴唇打伤,经鉴定,钟某平上口唇左侧全层裂创构成轻伤二级,贾某军颈部挫伤面积构成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才与被害人钟某平及涉及轻微伤人员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才赔偿被害人钟某平医疗费等共计费用10万元,被害人钟某平对被告人王某才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才主动到公安局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投案自首。案发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应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陈潇璇、李若源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53361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