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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刑事自诉审俩“老赖” 旁听“老赖”主动还款

  发布时间:2016-09-13 17:54:28





    9月12日上午,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以自诉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并当庭宣判,轻重适宜的判决结果受到旁听庭审的媒体记者们称赞。而第一个老赖被判刑后,旁听席上的一名“老赖”找到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履行义务,并当场支付4万元,更让记者们大开眼界。

    拒不履行还狡辩   “老赖”获刑整二年

    2015年4月,刘自超向蒋某借款395980元,后经刘自超同意,蒋某将以上债权转让给胡杰,借款到期后,胡杰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支持了胡某诉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自超拒不申报个人财产,并多次编造谎言敷衍执行法官,导致执行程序严重受阻。2016年6月至8月间,刘自超将门面房租金6万元非法转移,并先后四次通过网银将其账户内40.46万元到账款项即时转出,以逃避执行。

    庭审中,刘自超称已实际还款6000元,因近两年无收入来源,确实无力还款,而非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自诉人出示了从银行调取的刘自超开户时所留影像、开户凭证及近期网银转账证明时,刘仍百般抵赖,否认自己曾到农业银行开户并通过网银转账的事实。

    合议庭评议后认为,被告人刘自超在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多次将自己的财物转移,逃避法院强制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当场履行深忏悔    宣告缓刑把家回

    2009年1月31日,房志勇(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驾驶李齐领的摩托车将被害人王某撞成重伤,次年不治身亡。2009年9月,睢阳区人民法院判决房志勇、李齐领共同赔偿王某经济损失12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李齐领履行部分义务后,未继续履行,后因拒不申报财产被司法拘留15日。2013年2月26日,睢阳区法院裁定查封李齐领13头猪、5只羊,李齐领私自转移变卖查封物品后,仍未履行判决确定义务。

    庭审现场,李齐领对自诉人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并对自己的行为对自诉人造成的损失深深忏悔,当审判长问及是否愿意履行义务时,李齐领连连表示愿意赔偿损失,其家人也积极配合,当场支付现金6万元,取得自诉人谅解。

    法庭合议后认为,被告人李齐领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司法拘留15日后,仍不悔改,在其财产已经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情况下,擅自将财产变卖,且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考虑到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已将赔偿款履行完毕,取得自诉人谅解,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庭审教育威力大  旁听“老赖”把款还

    庭审现场,有一个场景特别引人注意,坐在前两排的20余位旁听人员对庭审过程特别关注,不时露出心慌惊恐的表情。原来,为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该院执行局干警们特别传唤了一些“老赖”前来旁听,希望能从中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第二个庭审刚刚开始,一直在第一排就座旁听,休庭时急忙外出的徐女士匆匆返回法庭,拿着刚从银行取出的4万元,找到执行法官谢时中强烈要求履行义务,庭审被迫打断。

    “原来欠钱也能被判刑,我再也坐不住了,谢局,今天我先还4万,剩下的钱,你与王某联系一下,我们订个协议,我保证年底前一定还清。”徐女士说。

    2009年,家住商丘市睢阳区的徐女士受王某委托,收取王某21万元,帮王办理有关事宜未成,王某要求徐女士返款未果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徐返还王某18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徐未履行法定义务。这次,她经传唤参加旁听庭审。她说:“这两年生意不好做,之前法院执行法官也多次做工作,总以为欠些钱没大事,能拖一天是一天,真没想到能有么严重的后果,这样的庭审早些听就好了。”

责任编辑:陈潇璇、李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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