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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差钱”还赖账 依法逮捕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6-08-31 15:10:35


    “不就是欠点钱吗,判都判了,还弄啥!我是偷了还是抢了,还逮捕我!”8月26日上午,当睢阳区法院少年庭副庭长杭德领向被告人刘某宣布逮捕时,刘某大声嚷嚷着。

    2015年4月,刘某向蒋某借款395980元,后经刘某同意,蒋某将以上债权转让给胡某,借款到期后,胡某多次向刘催要,刘一直拖延不还,胡某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支持了胡某诉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拒不申报个人财产,并多次编造谎言敷衍执行法官,导致执行程序严重受阻。

    另查明,2016年6月至8月13日,被告人刘某将门面房租金6万元非法转移,并先后四次通过网银将其账户内40.46万元到账款项即时转出,以逃避执行。

    2016年6月,胡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未予立案。8月15日,胡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睢阳区人民法院审查后,于当日立案。

    少年庭副庭长杭德领主审本案,与合议庭组成人员一起,认真审阅案情,查明案件事实,紧扣法律规定,探索审理焦点,经充分合议并经审委会研究后,睢阳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在民事判决生效后及执行期间,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申报财产,且多次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情节严重,符合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构成,决定对刘某依法逮捕。

    8月29日上午,刘某被依法传唤到法院,主审法官对其宣传逮捕。随后,值勤法警将其送商丘市看守所羁押。

责任编辑:陈潇璇、李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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