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睢阳区法院,感谢陈法官,没想到我的案件能这么快得到解决,睢阳区法院办事效率真是名不虚传,真的太感谢了!”6月27日上午10时许,赵某当场接过睢阳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送达的调解书时,感动得连连表示感谢。
今年43岁的赵某系河南省永城市人,2005年6月,经朋友介绍,赵某在河南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健康天使重大疾病险”,每年缴纳保费904元,缴纳方式为年缴。十多年来,赵某按期缴纳保险费,已支付保费近万元,为此多次受到家人的埋怨。不料“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3月,赵某突发心梗,被送到永城市中心医院,被确诊后,因情况紧急,当日转到北京某医院住院治疗,做了心脏搭桥手术。出院后,赵某拿着住院费用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不料保险公司以赵某程序不合要求为由拒绝赔付。赵某无奈,于2016年4月,向某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个偶然的机会,赵某看到睢阳区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免费调解案件的报道,又听说商丘市保险协会在睢阳区法院设立调解中心可以对涉保案件进行调解,报着试一试的态度,赵某于6月27日上午9时许来到睢阳区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的陈新河与设在睢阳区法院的商丘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纠纷调解中心的赵银玲两位同志接待了他,两人听取了赵某的陈述后,立即与某保险公司进行协调,认真听取保险公司意见,建议双方调解解决,上午9时40分,经多次沟通协调,赵某与保险公司达成了和解,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赵某重大疾病赔偿金2万元,赵某的保险合同立即终止,睢阳区法院立即制作调解书对协议内容进行确认。
“真是太快了,我非常满意!这下我要到某法院撤诉去了”。接到调解书的赵某笑逐颜开,在立案大厅内不住地向前来诉讼的当事人诉说着自己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