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庭长,感谢你耐心细致地为我们做调解工作,又在百忙中抽出时间专门到现场督促执行,真没想到俺的案件能这么快得到解决,真的太感谢了。”6月27日上午,刚一上班,睢阳区法院大门前,廉某代表妻子张某将一面“人民公仆,尽心尽责”的锦旗送到坞墙法庭庭长刘丰手中。
2015年6月,家住商丘市睢阳区的廉某妻子张某将自家位于商丘市长江西路的三层门面房租赁给山东省单县的段某经营理发店,约定租期三年,月租金5000元,支付方式按年支付。由于经营不善,段某支付6个月租金后将理发店停业关门,外出打工。张某多次催促段某交付拖欠租金,并腾出房屋,段某迟迟未动,张某无奈诉至法院。
睢阳区法院坞墙法庭刘丰庭长接到案件后,立即与当事人联系,被告段某称在广东打工,路途遥远,工作繁忙,一时无法返回,此后,再打电话,有时无法接通,有时对方占线,联系非常困难。刘丰庭长想出了用微信联系的主意,经多次在微信中与当事人双方协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自愿解除租赁合同,段某委托亲戚10日内将房屋腾出,张某自愿放弃索要租金的诉求。协议达成后,刘丰将调解书以邮寄方式送达。案件生效后,刘丰怕再生意外,便与当事人双方约定时间,亲自到现场去监督段某履行义务。
看着腾扫一空的房屋,张某夫妇长长出了一口气,他们被刘丰庭长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深深打动,不顾刘庭长多次反对,坚持将锦旗送到法院,以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