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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党组成员彭灵侠悉心调解家务事

  发布时间:2016-03-26 12:55:46





    3月25日上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彭灵侠、中院立案二庭副庭长王玉会同睢阳区法院副院长肖金枫、李口法庭庭长李安生等一起到睢阳区李口镇,对一起父亲状告儿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进行调解。

    高某系高老汉长子,1980年,第一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时,以高老汉为户主的高家占地人口8人,其中包含大儿子高某。第二轮土地延长承包时,相关政府为高老汉与高某各发放一份承包经营权证书,证书上仅注明占地人口数、承包土地亩数,没标明具体位置。高家所承包土地中,有一处位于李口镇北街的苹果园,自高某母亲病重起,一直由高某管理,父子二人因苹果园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诉至法庭。

    案件先后经过商丘两级法院四次审理,仍未能平息,当事人反应强烈,声称要采取过激行为。中院党组成员彭灵侠听取汇报后,认为案件虽然审结,但当事人双方矛盾没有化解,为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决定亲临现场进行调解。

    彭灵侠一行先行来到苹果园现场勘查,见到闻讯赶来的高某,彭灵侠问起矛盾产生、激化的根源,探求化解矛盾的思路,讲到做为人子应尽的义务……循循善诱的开导、劝说,高某深受感动,多年不与父亲往来的他主动到街上购买鸡蛋、鲜奶等礼物,到父亲家中看望。

    在高老汉家中,彭灵侠看过老人提供的材料,亲切与老汉交谈,讲事实,谈法律,摆亲情,寻找案件和解的平衡点,老人从开始的口气强硬,最终情绪己有缓和,彭灵侠决定,先让当事人双方冷静思考,再做调解。

    时间已到下午2时,彭灵侠等顾不上吃饭休息,仍趁热打铁,与村干部一起商谈案件调解的突破点,探讨妥善解决案件的路径……

    村干部、双方当事人及现场群众对彭灵侠等娴熟的调解技巧、高超的群众工作能力、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司法为民的情怀、忘我工作的精神纷纷称赞。

责任编辑:陈潇璇、李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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