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岁的农村老汉执著坚守自己的“围城”本是个值得人们褒奖的话题。然而,商丘市睢阳区63岁的郑某某疑心之重可谓爆表,他无中生有无凭无据,仅听邻居的几句闲言碎语就怀疑自己60多岁的妻子与61岁的郭某某有染,竟一恕之下暴打“情敌”直至割掉了郭某某“命根子”。2016年3月3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郑某某因怀疑妻子与同村独身老人郭某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于2015年7月2日下午进入郭某某家中,拧住胳膊将郭某某摁倒在地,对郭某某进行殴打,并不顾郭某某的极力反抗,用随身携带的折叠水果刀将郭某某的生殖器割掉。被害人郭某某被割掉的生殖器经手术再植后远端坏死又被切除。经鉴定,被害人郭某某生殖器从跟部斜行离断构成重伤二级、右肘关节脱位构成轻伤二级、左上肢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被害人郭某某生殖器大部分缺失已构成六级伤残。案发后,被告人郑某某的家人赔偿被害人郭某某2.4元医疗费。
被告人郑某某在庭审中供述:2012年以来,我就怀疑我妻子和郭某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郭某某是俺村里的老光棍,我听邻居说我妻子经常到郭某某家去玩,时不时的风言风语让我根本没法出门,心里越想越气。2015年7月2日下午,我带着水果折叠刀来到郭某某家,将他摁倒在地,我双手解开郭某某的裤腰带,脱掉他的裤子和内裤,掏出水果刀三四下就把郭某某的生殖器给割掉了,随手扔地上。其实,我妻子和郭某某相好我没有证据,也没有抓住过,只是听邻居说我妻子经常到郭某某家玩,并且郭某某是个光棍汉,我就想把郭某某的生殖器给割下来,让他不能和我妻子相好。
被害人郭某某陈述:我不知道郑某某为什么要把我的生殖器割掉,我和郑某某的妻子根本没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他妻子从没来过我家,我也从没去过郑某某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