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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还加“霸王油” 数罪并罚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7-03-29 08:52:41


    听过吃霸王餐,你听过加霸王油的吗?商丘一男子夜间加油后,企图不付加油费,驾车逃跑时还拖伤两名加油站工作人员。近日,贾某因犯抢劫罪和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被睢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6年10月24日22时30分左右,被告人贾某醉酒后驾驶豫N-PCXXX号黑色北京现代牌轿车到商丘市平原路与金桥路交叉口某加油站加油后,企图不付300元钱的加油费而驾车逃跑,在逃跑过程中被告人贾某明知加油员唐某扒住车门阻止其逃跑,仍将唐某拖行达二十米左右,致使唐某摔倒致伤,被告人贾某为要回其掉在加油站的手机返回加油站,又再次将阻止其离开的加油员王某拖行达6米,后被抓获。经鉴定,唐某体表软组织擦挫伤,构成轻微伤;经检测,贾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8.38mg/100ml。案发后,被告人贾某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征得其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为了逃跑当场对受害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贾某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贾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初犯和偶犯,被害人已谅解,可以从轻和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九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 ,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陈潇璇、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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